逐梦前行|厚植文明沃土 增亮检察底色
2020-12-03 11:07:2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廖悠悠 | 作者:李翔 廖梦军         

  厚植文明沃土 增亮检察底色

  ——泸溪县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

  法制周报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廖梦军

  近年来,泸溪县检察院紧紧围绕“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”的总体要求,以打造“忠诚检察、正义检察、阳光检察”为切入点和着力点,坚持文明引领,依法忠诚履职,强化责任担当,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事业发展同频共振,跻身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。

  11月20日,中央文明委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,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。

  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有新担当

  该院积极主动作为,当好服务先锋,全力保障打好“三大攻坚战”。协调扶贫资金1000余万元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惠民生。保护绿水青山,设立湖南首个生态环境保护“补植复绿”基地。

 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在办理湖南某投资有限公司、李某、王某涉嫌单位行贿案中,发挥检察官主导责任,促成当事人有效化解3亿元的股权纠纷。

  承担省政府法制办重点课题《乡村振兴立法保障研究》,助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,及时发布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》,妥善处理疫情举报3起,赢得群众好评。用心用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,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助力社会和谐稳定。

  在聚焦主责主业中有新作为

  统筹推进“四大检察”,积极参与平安建设,优秀精品案件推陈出新。办理的杨必枝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获评“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”。

 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湖南省首例被留置的宋谋宁受贿案,庭审直播点击率达30万人次,社会效果反响良好。

  落实落细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联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进行重点监督落实,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。

  作好公益诉讼,依法督促国土部门履行职责,向相关房地产开发商追讨国有土地出让金6630.5万元,依法督促环保、水利等部门取缔饮用水源地的非法砂场,关停两家非法排污企业,有效保障10余万人的饮水安全。

  坚持文化育检打造特色品牌

  厚植文明理念,该院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文明创建工作中来谋划推进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开展文明办案、文明交通、文明餐桌、文明上网、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活动,营造全院上下同心同德、凝心聚力、共创文明的浓厚氛围。

 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,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努力打造以检察工作、检察文化、检察新闻宣传“三位一体”的工作格局,讲好泸溪检察好故事,传播泸溪检察好声音,2018年获评“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”,一名干警获评“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”。

 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成功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湖南省社科基金规划办等重点课题10余项。由于理论调研成果显著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“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基层联系院”。

  做实做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,执法质量考评多年在全州检察机关排名第一,获评“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。

  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检察铁军

  持之以恒坚持全面从严治检,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旗帜鲜明支持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,检察长多次与全院干警谈心交心,凝聚共识,汇聚力量,该院连续多年被评为“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”。

  坚持“政治建检、人才兴检、素能强检、文化育检、特色立检”院训要求,持续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,着力打造“五个过硬”检察队伍,涌现出“全国检察业务专家”“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”“全省政法系统文化建设先进个人”“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”等20余名先进典型。

  深化检务公开,主动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律师参与不捕、不起诉案件的听证,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,综治民调连续多年在全州排名靠前。

  检察长感言:不忘初心 砥砺奋进

  □泸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 刘润发

  不经一番寒彻骨,怎得梅花扑鼻香。文明单位重在建设,贵在坚持。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将以“全国文明单位”为新起点,不忘初心、砥砺奋进,用忠诚和实干,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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